发布时间:2022-03-02 阅读量:275
今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安排部署,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力推动政府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理论学习,夯实打牢法治基础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知识。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全办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学会将法贯穿到工作全过程,2021年党组集中学法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二是以全办干部学法为基础,年轻干部为重点,坚持重点学与一般学、集中学与个人学、全面学与具体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途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章》《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理论知识,提升了全办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履职创新能力和思想道德素养,提高了“三办三服务”水平,2021年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其中民法典专题学习5次;三是邀请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专业人士,为全办干部职工讲授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加了学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学习方式。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法宣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及时为全办领导干部职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指明方向,进一步增强大家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全办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速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办作为全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单位,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效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一)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方面。一是主动承接取消权力事项。对国务院、省、市下放、取消的涉及县区级权力事项逐项对应承接和取消,做到上级明令要求取消的绝不继续实施,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完善机制承接到位,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二是编制经济发达镇赋权建议清单。根据《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2020〕30号),召开了播州区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暨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建议清单编制工作安排会,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结合经济发达镇(鸭溪镇)实际需要编制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清单,积极稳妥推进我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三是编制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赋权建议清单。根据《关于印发<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改办发〔2021〕2号),召集全区28家涉及审批服务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了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赋权建议清单工作会,根据“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充分征求各乡镇、街道建议意见,并经过研究讨论、认真审核编制完成《播州区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执法力量赋权建议清单》。四是优化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印发了《关于优化和调整2021年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对应调整我区各单位部门权责清单。五是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要求,在全区开展各类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96),对行政权力事项单位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存在的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实施的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持续强化放管结合方面。在优化调整权责清单的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总要求,切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方面。今年以来我办人防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防办要求,以《播州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试行)》为指导,规范开展人防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3个,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1.61万㎡;受理审批人防工程报监项目5个,报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2.85万㎡,受理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7个,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65.08万元(含往年项目缴费),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未批先建”违规项目2个。
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速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省、市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分别以区政府办名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遵义市播州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义市播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播州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栏目维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要求比照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作为全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定期清理规范文件,严格备案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192号)相关规定,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依法依规备案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理论学习。继续多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理论知识,同时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同时,加大对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知识的督查力度,让大家从集中学到自己学到我要学的深入转变。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一是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积极开展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维护规范制度统一,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行政透明度,认真做好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从外部监督到内部管理的强大合力。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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